四川法制在线宜宾讯 为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政策方针,加强对被羁押未成年人的监管帮教工作,2020年以来,兴文县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对被羁押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教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兴文县看守所实行封闭式管理,兴文县检察院一是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与在押未成年人谈心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二是组织未成年人家长到我院进行远程会见,进行亲情教育,让未成年人认罪悔过,安心改造;三是下载、录制法治宣传短片,通过兴文县看守所管教民警在未成年人仓室进行播放,督促未成年人学习法律法规,丰富在押未成年人的文化生活,取得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例如在赵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案中,该院为被羁押未成年人赵某提供了亲情会见,对其进行法治教育,赵某当场认罪悔过,在其父亲和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赵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兴文县看守所解除封闭管理措施后,兴文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到兴文县看守所开展检察监督工作,一是与兴文县看守所管教民警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在押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状况,有无虐待、斗殴等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二是到驻所检察室查看在押未成年人的入所、出所台账,定期谈心谈话记录,未成年人仓室管理情况等,确保监督工作不留死角,不出纰漏。
兴文县检察院还严格落实对在押未成年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对主观恶性不大,家庭具有监护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例如,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何某为哥们义气,参与聚众斗殴,检察官在进行社会调查后发现何某无犯罪前科和劣迹,主观恶性不大,未造成人员伤亡,家庭具备监护条件,依法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出所前,检察官对何某进行了训诫,何某也签署了要遵纪守法的保证书。何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主动到兴文县古宋镇普照村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当志愿者,表现优秀,被评为“优秀志愿者”。为体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未检工作理念,承办检察官建议法院对其判处缓刑,该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何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检察官还对其进行回访,了解到他已找到正当职业,生活态度积极,检察官还鼓励他多学习知识,增强谋生本领。
兴文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法治进高墙”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方式对被羁押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被羁押未成年人均能积极主动配合,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兴文县检察院将充分运用亲情会见、心理疏导、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检察制度,切实挽救涉罪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