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视若珍宝、为之挥金如土的“真爱”,会在他东窗事发后置身事外,而奔前跑后给他收拾烂摊子的,是自己的结发妻子……日前,江苏省苏州市某度假区住建局副局长陆某受贿案一审尘埃落定,陆某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为“真爱”一掷千金
1991年,大学毕业后,陆某进入苏州市某乡镇工作,从科员一直做到镇招商办副主任、副镇长,并于2013年9月调任某度假区住建局副局长,分管工程建设质监和安监等方面工作。
2008年5月,陆某在一家KTV认识了领班媛媛,几次接触下来,二人感情迅速升温,陆某认为找到了“真爱”。
陆某对媛媛出手大方,除了给生活费,陆某在带她外出旅游、参加朋友宴请时也相当大方,随手就给5000元、1万元的现金,让她“随便买买”。一次吵架后,为哄媛媛开心,陆某转给她5万元,与她重归于好。
给“真爱”零花钱只是表达爱意的方式之一,2016年、2017年,媛媛多次提出“爱我就把购房首付款出了”。陆某一时拿不出这么多,但架不住媛媛催得急,只得“闪转腾挪”先后给她34万元。房子买好后,媛媛又提出“拿点钱买车位”,后来陆某又给她3.5万元……
其实,陆某家底并没有多殷实,工资也被老婆管着无法随时支用,为何还能如此阔绰?对此,媛媛一清二楚,“陆某是领导,有很多朋友,来钱容易”。媛媛认为,“我跟着他这么多年,无名无分,他给点钱也是应该的。”
后备厢里的钱
舍不得退也不敢花
在陆某的“朋友”里,出手最大方的是做土石方工程的武老板。2016下半年,武老板结识了前来现场检查施工的陆某,二人渐渐熟悉,称兄道弟。
2017年中秋节前,酒足饭饱后,武老板塞给陆某两条香烟和1万元现金。自此,每次逢年过节,武老板总会以各种名目送钱给陆某,每次一两万元,陆某也不推辞。
对武老板来说,和领导搞好关系的益处很快显现。2017年底,武老板想要承接一个土方工程,找了甲方负责人却无功而返。2018年4月,无计可施的武老板请陆某“打个招呼”。陆某便打电话给甲方负责人,暗示“武老板做得还行”。负责人听懂了言外之意,将工程给了武老板。此后,陆某和武老板的关系越来越好,常带武老板和甲方吃饭,武老板也因此得到了好几个工程。
尝到甜头的武老板愈发想要抓牢陆某。2019年春节前,武老板在公司的停车场里,往陆某的后备厢里塞了一袋东西。陆某到家后发现袋子里除了5条烟以外,还有20万元人民币,这些钱扎成两捆,每捆10万元。陆某没想到武老板竟然会送自己这么多钱,赶忙把钱放入后备厢的最底层,并把杂物压在上面。
春节后的一天,陆某想把这20万元还给武老板,但因武老板办公室有人而未能成功。回家后,陆某贪念陡增,越来越想把这笔钱据为己有。后来,即便在他知道纪委在调查自己时,也没有把这笔钱还掉。讽刺的是,这笔钱他虽然没退还,但也不敢花,于是这两捆钱就一直躺在后备厢里。
除了武老板,平日里以“朋友”“弟兄”自居、逢年过节给陆某送钱的,还有王某、叶某、周某等老板。
2019年6月16日,吴中区监察委对陆某涉嫌受贿案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8月5日,该案被移送至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戳穿“并非不想还,
只是还不起”的辩解
承办检察官何湘萍仔细审查本案后发现,与普通受贿案不同,陆某与武老板之间还存在两笔“借款”,定性对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2018年3月,媛媛“要钱要得急”,陆某给武老板发去微信:“能不能借我15万元……”武老板一口答应,次日即通过银行转给陆某15万元。同年11月,媛媛又要钱买车位,陆某去武老板的办公室提出借款10万元,武老板表示“手边只有7万,全部给你”。陆某辩称,这两笔钱均为借款,自己并非不想还,只是还不起。
何湘萍认为,要探究这两笔钱的性质,必须客观看待二人关系的发展进程。2018年3月以前,二人只是“初识”,陆某以发微信形式借款、武老板转账时备注“借款”,表明二人均认可债权债务关系。然而,自同年4月,陆某帮武老板承接工程后,二人关系加速升温,武老板还分两次送给陆某25万元,双方已形成稳固的钱权交易关系。陆某从未有归还15万元借款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而武老板也表示“我有求于他,他不还,我不会主动要”。此时,二人对于债务免除已形成默契,借款性质发生了实质性转化。
2018年11月,陆某第二次“借钱”时,已经多次收受武老板贿赂,此时陆某凭借别人“有求于己”的优势提出借款,已带有索贿意味,且陆某在供述时提到,自己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另外,陆某到案后,监委办案人员从其驾驶汽车的后备厢内查获了人民币30万元(包括武老板送其的20万元),其“并非不想还,只是还不起”的辩解不攻自破。综合以上分析,何湘萍认为,陆某两次借款的行为均为“以借为名”的非法收受财物行为。
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陆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确属受贿犯罪,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
然而,一向善解人意的“真爱”却变了脸,不愿退出赃款。反而是陆某的妻子,很快从最初的惊愕中恢复过来,多方筹措资金,甚至表示必要时考虑卖房……
2019年8月12日,吴中区检察院以陆某犯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起诉意见,认定陆某在工程承接、项目检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60万元,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