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讯 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凉山州普格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月至今共发出52份检察建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格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确保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2020年9月14日普格检察院检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法律规定,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普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普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统管工作办法》并成立普格检察院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分析督导小组。
“规定”及“办法”的制定,进一步对我院发出检察建议前调查核实程序及权限、制发程序、发出后备案、督促落实、异议处理、检委会日常指导及监管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并将检察建议的质量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
打铁还需自身硬,普格检察院一直以来注重自身规范和自我监督。只有不断加强自我规范机制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建立良好的司法公信力,才能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规定”及“办法”的制定充分体现了该院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决心,以进一步将普格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做深做实。(王海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