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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普格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2020-09-10 14:42:15 来源:本站 编辑:李晓岚


四川法制在线凉山讯:  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司法公开,让刑事诉讼更加透明。2020年9月8日,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人民检察院特邀驻县省人大代表、驻县州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县政法委领导、公安机关案件侦办人员、辩护人、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召开普格县首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黑某某等8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由普格县公安局于2020年8月11日移送普格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8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鉴于8名犯罪嫌疑人中有5人系在校学生,3人大专毕业后刚刚步入社会不久。8名犯罪嫌疑人均无犯罪前科,有自首情节,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发后相互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谅解。承办人认为可以对8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逐将情况汇报。普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木拉鹏指出在将本案提交检委会讨论是否起诉前,召开听证会以听取意见并接受监督。

参会人员就坐后,记录员查明并宣布听证参加人员到场情况,宣布听证会纪律及参与听证人员享有的权利义务。听证主持人检委会专职委员薛俐宣布听证会开始并宣布本次听证会的内容及背景,介绍听证参会人员。案件主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并发表意见。案件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辩护人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纷纷表示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及事态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听证代表就案件疑问向主办检察官、案件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嫌疑人及家属进行提问。随即听证代表对案件进行讨论评议。听证代表讨论完后,检察人员认真听取听证代表的意见以便将意见提交检委会作参考。

听证代表表示,本次听证程序规范、意思表达清晰,听证会的召开确保了案件公开透明、公平正义,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检察机关能不断探索和完善公开听证工作机制,扩大听证适用范围,以便更进一步的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县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此次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是院积极深入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公正性的一次探索。表明了院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同时让干部群众及涉案人员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法律的温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王海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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