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为行业发展建言献策
年内将出台首部顺风车联合团体标准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辛红
第二届中国顺风车健康发展法律论坛近日举行。论坛旨在破解“科学制定成本分摊规则,严格区别合规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等顺风车法治建设难点。在论坛上,业内人士表示,年内将推动出台首部顺风车联合团体标准。
城市智行信息技术研究院院长沈立军说,目前顺风车覆盖了400个城市,3亿注册乘客,3000万注册车辆,17家共享平台为顺风车提供出行服务。顺风车有助于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的出行方式。
嘀嗒出行运营副总裁李跃军在会上说,“真顺风”和“低定价”是顺风车的两个本质特征。这两个本质特征在实践中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目前,嘀嗒顺风车平台依照各地的管理规定,对车主每日接单次数作出了不超过4单的限制。从实践来看,嘀嗒出行平台活跃车主每日接单次数仅有1.6单,平均每日收入是52元,平均每公里价格是1.04元,远没有达到接单次数的上限。
“这样的定价体系,对于顺风车车主不具备可盈利性,能够有效地防范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司机。”李跃军说。
顺风车区别于网约车。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巡游车各有单独的规定。意见明确,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也明确了网约车经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定义、行为和监督检查,附则中明确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这说明,网约车和顺风车采取的是不同的监管方式。
事实上,个别城市在顺风车治理过程中凸显出了法理问题和技术标准问题,需要纠正顺风车治理中乱扣滥罚、连坐处罚、以罚代管等不良现象。李跃军表达了困惑:“个别地方在打击非法运营,而且处罚金额比较高,我们支持地方对非法营运的打击,但也有一些地方会把真顺风车当作非法营运来处罚。”
中国法学会网络信息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认为,在顺风车发展过程中要把握三个平衡: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平衡;激励性与公益性的平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中国社科院教授邓子滨的观点是顺风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但这并不代表不可以盈利,而作为经营主体,顺风车平台要做到健康可持续发展,理应是可以盈利的。
据悉,按照2016年国办指导意见规定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各地出台的指导意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参照出租车的价格,例如广州、深圳、杭州等,不超过当地出租车价格的50%。还有一部分城市,是按照不同车型工信部公告的油耗标准和实时油价来算。
对于顺风车只应该分摊油钱的观点,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共享出行首席专家尹志芳认为,车主的成本不仅仅是燃油成本,还有时间等待成本,及绕路接乘客、打电话等成本,应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顺风车的健康发展关键是要加快行业法治建设,当务之急是加快行业标准出台。”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说,对新业态来说,平台的自律和协会的自律非常重要。
华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李毅的建议是,顺风车平台或者行业可以根据自身经验和大数据形成行业标准,行业标准不能仅仅限定次数、路线,而是要成为判别网约车和顺风车的操作指南。比如,可以考虑把黑车的特点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出,从而提高执法效率。
为破解“车主不以营利为目的”难题,与会法律专家认为,应综合运用成本分摊、公共福利、路权优先、社会褒扬等手段,鼓励有车人群集约通勤,绿色出行,纠正顺风车治理中乱扣滥罚、连坐处罚、以罚代管等不良现象。年内将会同全国性法律研究、道路运输、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机构,出台首部顺风车联合团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