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讯(通讯员 诸咏梅)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省州检察机关有关精神,德昌检察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于2020年9月2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指导我该院有序、规范地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相关工作,促进检察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
专题会议上,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主任通报了该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展情况,院党组于今年7月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成立考评委员会和考评工作办公室,制定《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方案(试行)》,《德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通用类考评指标、业务类考评指标)》,检察官业绩考评采取指标化评价、量化打分方式,通用类考评指标适用于各业务部门检察官的业绩考评,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实际,围绕质量、效率、效果等考评内容,具体设置考评项目指标及计分分值。
会议讨论了第一、二、三检察部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检察委员会、法律政策研究等业务的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针对第一检察部在制定考评指标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主任、检察长阿木尔举一一作出了明确答复。
最后,阿木尔举检察长强调: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员额制改革的重要措施,能促进检察业务管理,提高检察监督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德昌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在该院党组的领导下,由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及检察官考评工作办公室统筹组织,业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实施。设置考评指标坚持简便易行的原则,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启动。第一、二、三检察部制定的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是可行的,考评工作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再深入研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动态调整指标设置,逐步完善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