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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检察院首次公开听证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
2020-09-01 19:35:28 来源:本站 编辑:李晓岚

四川法制在线宜宾讯: 近日,宜宾市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对孙某某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兴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救助申请人孙某某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刑事被害人孙某某因马某某故意伤害案受到犯罪侵害至重伤二级,住院花费医疗费用近8000元。因被告人马某某没有赔偿能力,受害人孙某某自行垫付医药费。案发后,经鉴定被害人孙某某左肩胛骨骨折致肩关节功能受限评定为九级伤残。目前尚不能干重活,加上已年满68岁,劳动能力弱,现在和妻子住在农村,无固定收入来源,主要靠种植庄稼为生。育有一女现已出嫁,而户口未拨出,因此孙某某不符合低保条件,不属于低保户和贫困户。其住院花费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孙某某以被告人马某某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但因被告人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孙某某至今未获得赔偿和其他任何救助,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孙某某因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二级,因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其申请救助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建议对申请人孙某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经公开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孙某某的救助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心系百姓、司法为民的担当表示认可和赞赏。(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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