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凉山讯: 2020年8月21日,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依法履职,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该院审查起诉的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从州监委某留置点押解至德昌县看守所羁押。
为保障押解安全,警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与案件承办检察官沟通,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突发情况,共同制定详细的押解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定押解路线和押解方式,做好车辆、警械具的准备工作,同时详细了解医院和看守所疫情期间的管理规定,以便办理体检和入所手续。疫情期间,对犯罪嫌疑人除常规体检外还需进行胸部 CT检查,由于CT检查室距离常规检查项目科室较远,要穿过人员复杂的医院中心花园,到达检查室时等候检查人员较多,等待上一位检查人员检查期间,押解人员绷紧安全这根弦,检警相互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内紧外松,通过与县人民医院建立的绿色通道,快速安全的完成了入所体检。执行任务期间履职司法警察全程佩戴口罩,前后历经4个多小时,安全地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县看守所,由公安民警执行拘留并顺利羁押,及时安全的完成了此次留置转刑事拘留羁押任务。
(德昌县人民检察院 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