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宜宾讯: 不忘检察担当使命,牢记公平正义初心,在近20年的检察生涯中,他在漫漫的执法道路上留下了一行行坚定的足迹,结出一串串沉甸的果实,成功办理了“10.7六喜珠宝黄金首饰失窃案”、在网络上反响巨大的“纸片路”案等一大批影响面大、震慑力强、社会效果佳的案件。11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被记个人嘉奖6次、三等功2次,先后荣获“屏山县年度优秀青年”、 宜宾市“打防控”烟草专卖管理新体系建设先进个人、宜宾市“十佳平安卫士”提名奖等等。
他就是屏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戴明高。自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戴明高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白加黑”、“5+2”成为工作常态,先后办理陈某某等15人聚众斗殴案、王某某等4人聚众斗殴案等,上述案件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戴明高在提前介入彭某某等8人寻衅滋事案期间,依靠丰富经验和敏锐嗅觉,提出罪名改变和疑似涉黑恶建议。随后,积极协助市检察院将该案从最初的1个罪名1起犯罪事实扩展到3个罪名13起犯罪事实,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并被法院判决采纳。该案入选了最高检编撰的《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在全国范围推广。
案件宣判了,戴明高却未止步,在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同时,致力于综合治理、“打财断血”和“打伞破网”,推动长效常治。他亲历摸排相关线索10条,敏锐发现疑似“保护伞”线索并及时报送市检察院、县纪委。向屏山县税务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获书面回复并全部采纳整改,建立起行业长效治理机制,追缴相关资金共计79万余元。
“轻伤不下火线”,这句话用在戴明高身上一点也不夸张。因案多人少、工作压力大,长期的超负荷工作导致他患上眼疾,难以视物,疼痛难忍,但是戴明高坚持带病上阵,不肯休息,“黑恶不除,民心难安,我也睡不好”他说。团队中的同事也受到他的鼓舞,齐心奋进,最终案件顺利审结,他才前往成都看病。
戴明高同志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严明纪律,作风正派,业务过硬,奉献意识强,大局意识强,管理能力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默默耕耘近20个春秋,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基层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为建设和谐屏山、平安屏山、美丽屏山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检察院 陈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