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雅安8月10日讯 2020年5月16日,某客运公司驾驶员胡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G5京昆高速公路往成都方向行驶,当客车行驶至石棉县境内雅西高速西昌往雅安方向K2052+850m处徐店子隧道外路段时,车辆发生侧翻与高速公路中央隔离栏碰撞,造成6人死亡 30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事故就是命令,调解就是责任。事故发生后,石棉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忠诚、为民、尚法、担当”的四川司法行政精神,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当事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的法律服务,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
此次特大交通事故共导致6名乘客遇难,30人受伤,网络事故视频转载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造成网络舆情。在对事故影响进行精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5月18日,石棉县司法局组织石棉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擅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领域律师以及相关职能部门20余人召开“5.16”特大交通事故善后处置会议,通报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责任认定情况,研究善后赔偿事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针对纠纷当事人众多,矛盾隐患和解纷难点尚未完全浮出水面的实际情况,石棉县司法局将参与调解的人员划分为三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心理疏导和前期调查工作。主要做好赴棉死者家属安置、心理疏导和政策宣讲工作,耐心倾听死者家属和事故客运公司诉求,为开展调解工作打好基础。第二小组负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主要根据前期摸排调查情况,准确适用法律,逐一列出每名死者涉及的赔偿项目和赔偿赔付金额,组织死者家属和事故客运公司进行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第三小组负责调解辅助工作。包括文书制作、调解卷宗整理归档等,确保双方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的第一时间签订调解协议,并根据双方意见做好司法确认配合支持工作。
调解开始后,赴棉处理4名死者善后事宜的家属情绪极不稳定,听不进调解员的任何劝解,提出到客运公司驻地进行维权,甚至有部分死者家属拒绝调解而离开石棉。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通过调解小组对赴棉处理死者善后事宜的死者家属进行深度分析,逐案摸排工作难点,终于找到打破调解僵局的突破口。
5月19日,调解小组根据案件研判分析情况,率先开展对死者任某案件的调解。调解初始,任某家属情绪激动,双方就赔偿标准僵持不下,纠纷调解陷入胶着状态。面对已有3名赴棉处置善后事宜的死者家属因拒绝调解而离棉和2名死者家属自始至终都不愿来棉调解的情况,调解员深刻认识到任某案件的调解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此次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任务能否顺利完成。成败在此一举,调解员决定对有调解意愿的任某家属实施调解集中攻坚,为缓解调解僵局撕开一道突破口。调解中,调解小组齐心协力,分工配合,运用“情理法”相结合、“背对背调解法”、“辨法析理调解法”的方式充分了解死者家属的诉求和双方争议的焦点。经过调解小组细致的分析,该案的争议焦点逐渐浮出水面:第一是关键项目的赔偿标准,因受疫情影响,计算损害赔偿关键项目涉及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新标准未及时公布,家属要求按照2020年最新标准赔偿,公司认为新标准未公布,只能按照2019年旧标准计算相关赔偿项目。第二是精神抚慰金,家属认为由于乘客在此事故中是绝对无辜的受害者,出于人道主义公司必须在精神抚慰金上作出较大的补偿,提出巨额的赔偿要求。然而,客运公司坚持依法计算赔偿项目及标准,家属赴棉处理事故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和丧葬费全部由公司承担。双方分歧较大,但也存在调解的可能。掌握双方矛盾焦点后,调解员有的放矢,逐一解决问题,在调解过程中“坚持三个说话”,一是让情理说话,以心交心打动当事人。针对精神抚慰金数额差距大的问题,调解员采用以情动人,感同身受的方式进行调解。死者任某较为年轻,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还有一名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考虑到任某父母老年丧子,孩子年幼丧父的精神痛苦,调解员建议运输公司适当提高精神抚慰金,最终通过以情说理双方作出让步达成调解共识。二是让事实说话,分清事故责任。此事故因驾驶员操作问题导致,也是单车事故,乘客肯定是无责任,因此责任非常清晰明确。三是让法律说话,严格依法调处。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组织调解小组人员收集资料、以案释法,说服客运公司方按照新标准进行赔付。调解小组通过忧当事人之忧,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把法理、事理、情理输入到调解全过程。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任某死亡赔偿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5月20日起,在石棉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调解小组因势利导,进一步加强与离棉死者家属的沟通交流,坚持以同一事故同一标准为原则,参照第一份调解协议的标准,“以案调案”,成功促成另外3名死者家属回到石棉与客运公司进行调解。5月28日,经过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赴棉处理4名死者善后事宜的家属全部与客运公司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7月21日,石棉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进行了回访,了解到在棉进行调解的4名死者家属和客运公司达成的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无矛盾激化现象发生。同时,回公司驻地协商的2名死者家属也已经与客运公司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当事人对石棉县交调委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石棉县司法局表示由衷的感谢。
至此,“5.16”特大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雅安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