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率先在全省出台文件,建立市长院长联席会议机制,该文件从准确把握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建立市长院长会议机制、深化“府院联动”、组织保障五个部分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举措。
准确把握指导思想 推动宜宾法治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公正审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力构建和谐行政关系,助力推动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迈上新台阶。
深化“府院联动”工作 推动目标落地落实
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府院联动”工作,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把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作为着力点,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提升联动化解实效,推动形成党政主导、综治协调、源头防范、诉非衔接、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工作格局,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行政审判工作高效化,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水平双提升,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我市加快建设成为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促进工作“一体”推进
建立双向工作通报机制,增进行政执法、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探索以行政调解中心为平台载体,引导争议诉外化解;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业务能力共同提升;优化提升互动机制,促进市域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着力解决认识分歧、形成共识,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和审判人员专业行政领域业务能力同步提升。
细化完善工作措施 实现司法服务精准化
强化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妥善处理涉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移民安置、煤矿政策性关闭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纠纷,促进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准确把握“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依法审理涉及登记、审批、许可等行政案件;健全庭前沟通机制、推动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助力行政机关改进作风、转变思路、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延伸审判职能,推动行政主体主动履职、规范化监管,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发生。
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府院联络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协调工作及市长、院长年度例会、日常联席会议等工作;强化宣传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提升实施方案的知晓率、参与率,为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强化督促落实,行政争议案件有效化解,率先垂范,引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强化法治理念;强化目标考核,激励和鞭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