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组织的“青衣沫水”杯环境资源法学优秀论文征文活动评审结果揭晓。
宜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泉与环资庭李红彬法官共同撰写的《“主动式”生态修复刑事判决合法性与合理性寻求》获得一等奖,宜宾中院在此次征文活动中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奖”,南溪、屏山、高县选送的论文分别获得优秀奖。
此次“青衣沫水”杯法学研讨会是为推动全省环境资源法学学术调研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进步而举办,征文活动规格高、范围广、参与人数多,以“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与环境公共利益保护”为中心议题,自启动以来向全省法院征集论文数百篇,经主办方严格打分、评审,共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7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15篇,组织工作先进奖3名。
宜宾中院环资庭自2017年成立以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努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同时,注重抓实环境资源理论调研工作。
此次,杨玉泉院长与李红彬法官共同撰写的《“主动式”生态修复刑事判决合法性与合理性寻求》一文,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视角,广泛搜集全国各地法院审理的环资刑事案件裁判文书,样本数量近千篇,类型化汇总后,对现有的生态修复刑事判决方式进行检视,提出“主动式”生态修复刑事判决方式,并探讨该种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论文提出了相应立法建议和价值判断的客观寻求路径,以期实现环境资源司法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宜宾中院因在此次征文活动中提交论文数量多、质量高、组织筹备工作扎实,荣获征文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奖”,应该说,这与近年来宜宾中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司法调研工作、不断完善调研机制、加强调研队伍建设、积极推出理论调研成果的努力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