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遂宁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赖波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为代理院长。
会上,赖波军带领进行庄严宪法宣誓,并郑重作出任职表态发言。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做到绝对忠诚。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始终坚持因时而动、因势而为,做到能务实、肯实干,勇创新、敢担当,细管理、提效能。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于律己、带好队伍,以吹糠见底的精神推进司法作风建设,维护司法清明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