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雁江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资阳市雁江区某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某、资阳某某妇产医院工作人员廖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整个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
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其从QQ工作群“雁江区妇幼信息群”里得到的530余条孕妇个人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廖某,获利7179元。孕妇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地址、出生日期、B超日期等生理健康信息。被告人廖某非法将信息提供给其所在单位资阳某某妇产医院用于电话联系孕妇推销产检项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廖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二被告人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王某退缴违法所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二被告人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并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两部。 (雁江法院 吴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