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在线讯 7月29日上午,兴文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刘清文检察长代表县检察院报告检察改革工作情况。
会上,刘清文检察长从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8个方面报告了检察改革工作情况。同时表示,虽然该院检察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检察改革目标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也存在如“人少事多案多”矛盾突出、办案责任制还未完全真正落实、少数检察人员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等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该院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
县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后认为,县检察院严格按照上级院和县委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组织机构更优化、检察制度更健全,提升了检察工作质效,并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是强化改革认识,增强改革动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理顺工作关系。
县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加强调查研究和总结提炼,始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统筹协调,努力完成好检察改革各项任务,为法治兴文、平安兴文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