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巴中中院民一庭干警顶着烈日赶至南江县长赤镇莲花村委会,经过四个小时的现场明法释理、解疑答惑、说服教育,成功调解了一起二审工亡赔偿金分配案件。
本案因死者张某某去世,用工方赔偿50万,死者生前享有分配工亡赔偿金的有其父母、子女、妻子以及继女共计七人,本案双方当事人人数较多且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此前经村委会、一审法院多次调解无果,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存在漏列诉讼主体,超过诉讼请求范围,应当发回重审,为了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减少诉累,合议庭决定裁判前,再组织调解,考虑到死者父母年近80岁不便坐车,承办法官何奇林便决定去当地村委会现场调解,在当地人民法庭、司法所、村委会的相关人员的协助下,逐一给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依法释惑、依法调解贯穿调解的全过程,各方当事人在耐心细致的劝解、澄清利弊关系、解答疑惑后,一度对抗的情绪得以缓和,在依法逐一计算出各方当事人、案外人应当分割的份额后,各方当事人对法院提出的分配方案心服口服,最终一致同意调解意见,积深已久的矛盾得以化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借助基层多元化解治理的渠道,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妥善处理化解家庭纠纷,用真心换真情,用真情感化人,做到了情、法、理的有机统一,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理念融入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不断提升快捷高效为民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