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巴中市高标谋划,扎实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助力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抓党建,提升组织引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理念,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四川司法行政党支部“十个标准化”工作法的要求,推进司法所党建工作规范化,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提升党组织对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引领作用。
抓队伍,提升工作质量。抓好司法所人员配备,完善队伍建设,确保各司法所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一批司法所辅助人员充实到司法所。“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以来,平昌县、恩阳区启动了招录工作,共计招录33名司法所辅助人员。
抓业务,提升信息水平。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拓宽“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各乡镇设立了公证联系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立法民意收集点和行政复议受理点,使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达到了全覆盖。通过“巴中司法”APP、狱地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微信普法群等网络平台实现法律服务“网上申请”,实现“就近跑一次”,全面优化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抓特色,提升品牌效应。打造一所一品,引导各司法所挖掘自身资源和优势,培植特色亮点。如南江县下两司法所推行社区矫正“周行一善”活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以善养德;平昌县驷马司法所结合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构建法治文化“六个一”体系,打造“法治+旅游”名片等等,实现了所所有亮点,一所一特色。(吴 浩、彭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