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上午,剑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嘉陵江县级总河长罗宏深入嘉陵江江口段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
罗宏一行实地查看了嘉陵江江口段、樵店段沿河河道情况及周边生态环境,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就进一步落实好河长制工作提出要求。
罗宏指出,属地乡镇、县级相关单位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常态做好河道日常监管和巡河工作,坚决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守水负责,绘就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乡村画卷。
罗宏要求,一要用好“严打”这一手。公安、交通海事、农业渔政等单位要持续保持对破坏河道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大嘉陵江沿岸的依法整治力度,特别是对非法盗采河沙、非法捕捞、污水偷排等违法犯罪行为,要重拳整治,敢于亮剑,依法打击处理,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二要抓细“排查”这环节。密切结合长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令的实施及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基础上的有序开发等工作,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全面排查领域内各类矛盾纠纷,实时开展风险矛盾专题研判,为党委政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要加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强化汛期河道安全巡查监管,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三要做优“服务”这件事。当前,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日益增大,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实际,主动为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实施履好职、服好务,确保项目企业依法、依规、有序经营。四要积聚“联动”这股力。公安、交通海事、农业渔政、生态环境、属地乡镇党委政府等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协作、联动宣传等相关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相关职能职责,形成守护嘉陵江绿水青山巨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