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武胜县法院通过冻结股权方式,促使“老赖”主动联系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分批履行协议,首批180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张某长期在云南省开发房地产项目。2013年起,由于缺少资金,张某先后通过合伙或借贷的方式在郭某、尹某、王某、黄某四处筹借到资金900余万元,并约定了利率和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郭某、尹某、王某、黄某多次要求归还借款,但张某以需周转资金为由,迟迟不予归还。随后,郭某等人向武胜县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履行还款义务。该院经过审理后,判决张某归还尹某50万元及利息,归还郭某190余万元及利息,归还黄某520余万元及利息,归还王某70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义务,郭某等人依据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武胜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财产申报表,要求张某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15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在案件执行中,该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及其名下公司的银行账号、车辆、房产、股权采取了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并通知其到法院履行义务。由于被执行人名下公司的股权被冻结,公司销售的房屋不能办理按揭,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请求法院主持调解,分期分批履行还款义务。武胜县法院多次主持协商,最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以被执行人另外公司名下的财产作为执行担保,分期分批履行,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