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领域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发挥“林长+检察长”叠加效应,提升生态保护实效,12月14日,雁江区检察院、雁江区林长制办公室就全面推行林长制协作签订实施方案。
雁江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夏渊与雁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婷代表两单位会签《雁江区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民事司法保护协作、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四个方面进行协作配合,并通过信息通报、联席会议、协助支持、交流培训、联合普法等六个方面进行保障,推动林长制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逐步形成全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新格局。
下一步,雁江区检察院将依托“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发挥协作机制效用,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贡献检察力量。(文/潘敏 图/杨泓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