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我国第12个“全国安全交通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枣山法庭联合共青团广安市委、广安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在电信广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朋友普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
法庭干警围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印制并发放《安全出行39问》,向驻足聆听的市民朋友详细地讲解酒醉驾、超速、违规停放车辆、闯红灯、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驾乘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交通行为的危害。
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法庭干警就道路交通安全的注意事项、处理方式、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等进行普法宣传,以案示警,号召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规范出行,共建和谐交通环境。
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朋友认识到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有效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切实增强群众预防和防范交通事故发生的能力。下一步,枣山法庭将以此为契机,丰富宣传形式,筑牢交通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加上一道“司法护栏”。(李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