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非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2023年5月,田某(系未成年人)在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途中,与正在非机动车道行走的陈某相撞,造成陈某受伤。经抢救无效,陈某死亡。交警部门认定,田某承担主要责任,陈某承担次要责任。陈某家属因与田某父亲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因案情特殊,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院庚即委派驻庭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认真倾听双方意见,深入了解双方家庭情况。
调解过程中,双方积极配合,调解意愿强烈,但对具体赔偿金额争执不下、互不相让。调解员分别从双方角度出发,寻求调解平衡点,促使双方合理让步,力求和平化解矛盾。
经过多次调解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时间到法院当场兑现,陈某家属出具谅解书。为切实减轻双方经济负担,尽可能消除对田某成长的负面影响,调解成功后,调解员积极引导双方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促进纠纷妥善实质化解。
(伍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