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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 | 执源治理护航交通安全一路顺“枫”
2023-08-04 11:37:53 来源:本站 编辑:王水晶

案例一:李某感叹道:“本来以为打官司,经过审判、执行需要很长时间,没想到当庭就拿到赔偿款解决好了。”

近日,广安区法院枣山法庭高效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案款当场交付兑现,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3年5月,李某驾驶网约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车辆维修5天,双方就李某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多次协商无果,李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事实争议不大、标的较小,双方更多是在打“赌气”官司,一判了之难以实质解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通过分别谈话、共同协商等方式进行耐心调解。

李某的网约车具备相关运营资质且依法运营,其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停运损失应当得到赔偿;停运损失属于间接的财产损失,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内,故保险公司不承担停运损失的赔偿责任。经过释法明理,张某终于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协商赔偿,李某也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场给付李某停运损失1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案例二:“法官,判决书我收到了,我文化少看不懂,儿女又在外面打工,村里的人说我要赔30多万这么多,我已经几晚上没睡着觉了。”

“老李,这个不是30多万,这个逗号这里是千,这里才是万,实际上是3万多,你的摩托车只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不完,除去原告自己的责任,其余的3万多应由你赔偿……”

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中,老人因文化不高,不能完全理解判决书内容,枣山法庭及时对其进行判后答疑,讲清法律,讲明道理,最终老人服判息诉,并在子女帮助下履行了判决款项。

以上两个案例仅仅是枣山法庭坚持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探索执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枣山法庭位于城区,辖区人员结构复杂、市场主体汇聚,交通运输流动量大。枣山法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秉承加强执源治理减少诉累的工作理念,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主动兑现,确保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一加一减致力源头疏:枣山法庭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近年来,农村老年人交通事故频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案件量增加、网络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纠纷案件攀升等现象明显。

枣山法庭负责人表示:“法官不能只坐堂办案,更要主动走出大门,延伸司法触角,让审判中反映出的社会现象反馈回社会,指导社会良性发展”。

枣山法庭在履行司法职能中做“加法”,坚持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生动普法;坚持常态化面向学生、老年人、驾驶员等特殊群体普法宣传,引导社会更加注重交通安全,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积极预防事故生,从源头上为审判执行做“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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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扬一弃致力中端防:枣山法庭发扬能动司法传统,针对损失未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或损失较大、保险理赔可能无法完全覆盖的案件,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以固定责任财产,通过立案与保全同步,保全与调解对接,立、审、执有序衔接、整体联动,促使当事人积极调解,有效避免“空判”。

摒弃“管判不管执”的错误观念,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审执贯通,一体推进,既考虑责任如何划分,也考虑赔偿如何兑现,积极引导当事人将调解款当庭兑现,避免案件进入不必要的执行程序。

一催一督致力末端治:及时判后答疑,让当事人从“上诉”变“息诉”,从拒不履行义务到主动支付款项。

加强义务提醒告知。在发送判决书时,同步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强化法律后果宣传。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将依法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兑现赔偿义务。

枣山法庭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理念,致力纠纷实质化解,让义务履行于强制执行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执行案件,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刘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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