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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发布两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2023-07-04 18:43:38 来源:本站 编辑:刘哲

当前,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呈多发高发态势。广安区法院公布两起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深刻揭露诈骗分子犯罪手法特点,提高群众防骗意识和防骗能力,以案示警。

案例一:2019年3月至7月,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幸某、杨某、汤某等人先后在遵义市沈阳路某小区居民房等地,组织被告人闫某、周某等人进行诈骗活动。团伙内成员通过冒充海南女老师与添加的微信好友进行聊天,骗称自己和男朋友分手后去云南支教或者要去自己在云南实习过的地方散心、看小朋友,博取对方的同情和信任。后以云南当地小朋友生病没有钱医治、给云南当地小朋友买学习用品、没有钱买机票回海南等理由骗取被害人的赞助和捐助。2019年3月至7月,该团伙共诈骗所得资金758994元。截止案发前,核实的被害人已达51人。

经审理,广安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幸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汤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被告幸某、杨某、汤某不服法院判决,提起上述。二审法院同意广安区法院裁判意见,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案例二: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陈某等人分别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居民屋、马来西亚槟城“皇家酒店”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该犯罪团伙伙同他人采取邀请中国境内不特定人(客户)添加微信好友,并将其拉入其创建的“股票交流群”,对其实施诈骗。该团伙及各组成员建立微信群,其成员在微信群中冒充普通股民充当“水军”、冒充“助理”和“股票老师”在群里讲课、推荐股票、交流股票信息。在取得被害人信任以后,诱导被害人加入“华兴会-操盘精英特训营”等微信群,听“股票老师黄振华、程国华” 等人的讲座。后被告人针对每名被害人单独建群,群里除被害人外,其他人均是团伙成员冒充的股民和助理、老师,充当“水军”“执行官”“股票老师”,并采取播放多名讲师音频的方式授课,“老师”在授课过程谎称有公司重组上市,是炒股赚钱的大好机会,进而诱导被害人在虚假的平台上投资。至案发,共计骗取46名被害人金额6794502.06元。

经审理,广安区法院判处: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法官寄语:面对层出不穷的电信诈骗套路,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在日常生活中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谨记不汇款、不轻信、不泄密,不点击链接等。(广安区法院刑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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