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这一类人员大多属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而他们犯罪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故而不能守法。
为了更好的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保证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南充市蓬安县徐家司法所自2020年开始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设了特殊的法律知识“选修课”。把以前司法所教啥你学啥的“大水漫灌”式学法教育,变成以每月一项基础法律知识为主课,社区矫正对象自由选择想学习的法律知识为辅的“选修课”式普法教育。
“所长,我现在在建筑工地做小包工头,这边老板经常拖欠我们工资,有没有什么合适的法律帮助我们?”
“放心,最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这个月给你们安排上。”
“哥,我找了个砍树的工作,有没得要注意的地方?”
“盗伐、滥伐林木罪、《森林法》、《工伤保险条例》了解一下?”
今年以来,徐家司法所依照社区矫正对象提出的个人需求,综合考虑其犯罪原因等因素,在正常的普法教育以外,投票选择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合法信访知识》、《野生动物保护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多项法律法规,每月的法治“选修课”,不仅满足了社区矫正对象在实际生活中的用法需求,更帮助他们知法、懂法、守法,为避免再次犯罪,早日回归社会开始正常生活做好了铺垫。
(南充市蓬安县司法局 刘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