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胡法官、谢谢赵叔……,我父亲的赔偿款终于拿齐了。”6月29日上午,宜宾市筠连县巡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传来激动的声音。
原来,这是巡司法庭与筠连县巡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组织司法确认案件的赔偿义务人向申请人支付赔款,申请人从赔偿义务人处得到全额赔偿款后对巡司法庭负责人胡晓艳和人民调解员赵世银的感谢之词。
巡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现场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7日,邓某友驾驶电动三轮车由沐爱驶往巡司方向,行驶过程中与行人蒋某太相撞,造成蒋某太医治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人民调解员赵世银组织死者家属及肇事方多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肇事方分期向死者家属履行赔偿义务,随即双方当事人到巡司法庭申请司法确认。
胡晓艳在对双方的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审查后,依法裁定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不到一周就拿到了裁定书。当事人的申请虽然已经确认,但司法确认不能简单一“确”了之,胡晓艳始终牵挂着肇事方对死者家属的赔款履行情况,如何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换为真金白银才是重中之重。于是胡晓艳开始了司法确认的“售后”之路,在与巡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几经对接后,申请人的赔偿款终于得以全部履行完毕,遂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法官有话说
司法确认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规定的特别程序的一种,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在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的主持下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的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讼程序。对于当事人而言,司法确认案件具有不收费、可执行、高灵活的特点。
特别提醒:不是所有的调解协议都适用司法确认,在申请司法确认前一定要记得先看看司法确认案件的适用类型哟。(唐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