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到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开展巡回审理,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案件背景
唐某年近八旬,与妻子杨某已携手相伴五十多年,共生育三个子女。2021年,唐某因病瘫痪在床,一直由年迈多病的妻子杨某护理照顾。子女为赡养老人问题相互推诿,唐某夫妇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调解过程
调解中,三个子女均表示愿意尽赡养义务,但他们之间矛盾众多,对如何赡养的问题一直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了解后,对症下药、耐心劝导,在充分征求二位老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老人及子女的实际情况,提出多种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三个子女均表示今后会按调解方案履行各自赡养义务,让父母安享晚年。
法官手记
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子女应尽的义务。对赡养案件的处理,不能就案判案,更重要的是找到矛盾根源,化解亲情危机,使子女们心甘情愿赡养父母、孝敬父母,真正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文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