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区法院恒升法庭开展坝坝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长子:我服从法院的判决。
次子:肯定是我大哥来起诉的,我可以一个人赡养我妈妈。
三子:法官你不知道我家的情况,我养了我妈妈的。
四子:这么多年来我妈妈一直跟我住在一起的。
女儿:我给哥哥嫂嫂都说了的,我在外面打工肯定是来不到的。
案情回顾:家住广安区龙台镇某村的熊某已是89岁高龄,共育有五位子女,且均已成家立业。熊某之夫已因病去世,熊某年老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诉至法院要求五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审理过程:5月12日,广安区法院恒升法庭受理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曾羽多次电话联系五子女进行调解未果。曾羽随即与当地村委会联系,通过村组干部与五子女沟通,他们均表示愿意按时应诉。
考虑到熊某的身体原因,曾羽决定到当地村委会开坝坝法庭,进行巡回审理,一方面减轻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开展普法宣传,助力当地营造和谐家风。
5月25日上午,当地村委会办公室前院坝里,早早聚集了五、六十名村民等待开庭。
庭审中,当事人各自陈述诉辩意见,双方亦根据各自主张向法庭进行举证质证,围绕焦点发表意见。
在深入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后,曾羽将情与法相结合,既为双方分析法律关系,又结合双方意愿,提出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五子女依次轮流护理照顾熊某两个月,各自承担其护理照顾期间的生活费用,并给熊某提供住所;熊某今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除去报销的部分外,凭票据由五子女平摊;若生病住院,由五子女依次轮流护理各三天;去世后所产生的安葬费用由五子女平摊。
至此,该件赡养纠纷在和睦的气氛中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及村组干部对承办法官再三予以感谢。
庭后普法:庭审结束后,恒升法庭干警就本案赡养问题,向五子女及旁听群众开展以案释法,并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曾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