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5月15日上午,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联合广安区妇联在龙马商业广场开展“家风家教宣传月暨家庭教育宣传周”普法宣传活动,倡树新时代家庭观,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
活动现场,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法官和区妇联的巾帼志愿者通过分发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来往居民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家庭教育及好家风、好家训、好家教的重要性,引导践行科学家教理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言传又身教,教子亦教己”。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承担着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全社会要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为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健康、友爱的环境。(洪晨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