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我请求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可以把我从曝光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吗?”被执行人沈某急冲冲来到彭山法院找到执行干警,请求主动履行并将其从曝光失信人名单中删除。
近日,彭山法院集中曝光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沈某就是其中之一。沈某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彭山法院判决被告某工程公司需支付原告某混凝土公司货款49万余元,何某某、沈某、某金属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彭山法院对被告某工程公司及何某某、沈某、某金属公司开展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资金,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同时,利用法院LED公示屏、彭山法院公众号、彭山电视台等“线上+线下”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方位公开曝光。沈某等人发现自己的失信公告在朋友圈刷了屏后,迫于信用惩戒的压力,便主动来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与申请人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促使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彭山法院陆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先后有3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曝光带来的压力,主动来法院履行执行义务。下一步,彭山法院将定期对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继续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持续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舆论氛围,让失信执行人无处遁形。
(阚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