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年龄这么大了行动又不方便,你们亲自将案款送到我手中,真是太为我着想了!”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邀请广安区人大代表蒋艳,监督见证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执行工作,驱车50公里将一笔交通赔偿款送到一位80多岁的老人手中,让老人“零距离”感受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游某驾驶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唐某相撞,造成唐某受伤,双方被认定为同等责任。事发后,因游某是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无法对唐某进行赔偿,唐某便将游某及其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32000元。判决生效后,游某及其监护人未履行赔偿义务,唐某遂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联系游某及其家人,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拒执后果。游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游某的家人也表示已对游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同意主动履行,将32000元现金送至法院。
由于申请人唐某是一名80岁的老人,考虑到老人腿脚不好,不便亲自来到法院领取执行标的款项。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唐某后,驱车前往唐某住所地,将执行案款交到唐某手中。
(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向申请人交付执行款项)
监督见证执行工作结束后,蒋艳代表对法院干警的规范执行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风貌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愿意与法院干警一道,共同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一份力量,同时希望法院继续加强宣传,让群众更多了解法院执行工作。
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是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公开的有效形式,可以进一步促进法院执行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广安区法院将继续畅通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的渠道,主动接受监督,提升为民实效,推动执行工作迈上新台阶。(刘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