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21日,由四川高院主办的“乡村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行动”主题活动在四川省简阳市举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四川大学、省农科院、西南民族大学专家学者,省、市法院、检察、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单位相关领导,新华社、四川日报等媒体代表,省、市律协和简阳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相关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活动。四川高院在会上发布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与四川农业农村厅签订合作备忘录。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致辞。现将四川高院院长王树江致辞全文予以刊载。
在“乡村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行动”
主题活动上的致辞
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 王树江
(2023年3月21日)
春生美好,万事可期。
春分到,天地俏。我们相聚在这希望的田野,隆重举办“乡村振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行动”主题活动。此时,桃花艳丽、菜花金黄,为我们的活动更添亮色、叠加喜悦。
春分至,农忙起。粮安天下,种筑基石。种业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命脉。习近平总书记去年来川调研时,专门视察种子种业工作;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一次强调种子问题;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这一系列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科技强国、知识产权强国和农业强国建设的高度重视。2018年起,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已位居世界第一,种业进入了自主创新驱动的新发展阶段。四川是全国四大育制种基地之一,在全国种业版图中地位非常重要。加强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是四川法院的历史使命,也是我们对9100万四川人民的郑重承诺!
春分,昼夜均而寒暑平,象征着中国人“天道均平”的理想,这也是人民法院矢志不渝追求的公平正义目标。省法院高度重视种业保护领域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在全国率先提级审理疑难复杂植物新品种案件,指导成都中院跨区域集中审理全省植物新品种案件,统筹全省法治资源,强化法治宣传、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形成一批社会影响力大、具有规则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但与此同时,植物新品种侵权行为愈加隐蔽化、侵权主体向种子市场终端扩展延伸,如何统筹打击与惩治,实现源头防范,如何兼顾高效审理与低成本维权,实现精准保护,如何加强社会协同和同向发力,实现振兴发展,是种业司法保护的时代课题,也是四川法院拼搏奋斗的努力方向。
春分,阳气升而万物长,代表着新鲜、开创、主动的力量。我们要认真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部署要求,按照“实质化运行,优质化提升”工作思路,共同探索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更优路径。
——要秉持“最利于激励创新”的司法理念。通过司法明辨是非,更好激活种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通过司法定分止争,让种业创新成果、专利技术成果等更好运用到农业农村相关产业;通过司法规则引领,对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给予最大支持。
——要坚持“最严格司法保护”的司法审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足用好刑事制裁措施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惩制假售假、套牌侵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震慑到位,切实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净化种业市场,维护国家种源安全。
——要开启“最重要牵手”的司法联动。今天,省法院将与农业农村厅正式签订备忘录,这是一次保护种源的重要“牵手”,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的共同“携手”。要以此为新起点,完善全链条、多维度、立体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种业自主创新任重道远,四川法院愿与诸位一道携手并肩、再接再厉,共同开创种业振兴和乡村振兴的辉煌未来!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