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平台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在线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了异地当事人诉讼难问题。
本案中,原告是安徽池州人,被告是四川盐边人,原告与被告在安徽务工时相识,自由恋爱后结婚,共同生育有一子。2015年7月,原、被告双方闹矛盾后被告离家外出,之后双方再无联系,原告多方查找后仍未找到被告的下落。今年年初,盐边法院渔门法庭收到原告邮寄的离婚诉讼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因无法直接联系到被告,渔门法庭便与被告住所地的“石榴籽”调解员联系,委托其帮忙联系被告,动员被告积极应诉,以便妥善处理案件。“石榴籽”调解员利用其人熟、地熟的优势,几经了解,最终联系上了被告。经过沟通,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但考虑到原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远在安徽省,无法进行线下诉讼活动,征得双方同意后,渔门法庭决定在线上调解此案。随后,承办法官利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平台,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法官、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千里之外“一线连”,在线上“隔空”相见,经过反复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分居七年多的夫妻和平分手。
渔门法庭辖区内外出务工的当事人较多,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近年来,渔门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线上方式解决纠纷,仅2023年以来便通过线上方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6件,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下一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力推广使用电子送达、线上诉讼等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