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检察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签署《关于加强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开展上市公司诉源治理合规经营座谈。
《意见》规定了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违法犯罪预防合作、联合调研等6项机制,以及开展诉源治理合作等内容。根据《意见》,双方要常态化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既注重发挥刑事司法优势,也要借助证券监管专业知识、技术支持,提高协同、联合办案水平,确保办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抓预防、治未病,做实做细证券违法犯罪诉源治理;要统筹推进预防犯罪和做好企业合规,为企业保驾护航;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行,提高证券违法犯罪成本,遏制重大违法犯罪,畅通投资者权利救济渠道,维护四川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