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人民法庭通过“云上法庭”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件详情:原告兰某某本为被告胡某妻姐,被告胡某因公司经营需要而向原告兰某某借款伍万元,但是现在被告和原告之妹已经离婚。承办法官通过庭前阅卷、电话联系当事人后,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既做出研判,认为该案属于家庭纠纷的衍生案,能够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纷争。
承办法官前期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作法律释明、思想疏导,原告自愿放弃索求利息的诉讼请求,被告也在法官的劝解下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为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转变思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趁热打铁利用晚间休息时间,在2月14日晚9点通过“云上法庭”在线调解,最终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龙华人民法庭作为宜宾全市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需要的就是我要做到的”为目标导向,充分发扬“枫桥式”法庭的优良传统,努力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贴心的法律服务,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龚荣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