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2月10日,宜宾市珙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旁听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对检察官的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县纪委监委、县烟草公司、宜宾市公交公司等部门共计30余人参与庭审观摩。
厘清证据,做足庭前准备。为进一步发挥出庭公诉工作的效能,开庭前,公诉人认真梳理和归纳各类证据,对证据进行庭前过滤,认真制作举证、质证提纲和答辩提纲,领导对案件犯罪事实、定性和文书制作进行审前把关,做足庭前准备。
出庭指控,展公诉人风采。在庭审活动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根据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争议焦点和辩护意见予以有理有据的答辩,详细阐述了被告人王某某受贿罪的性质认定和法律规定,并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公诉人员以规范的举止、灵活的应变,牢牢把握庭审主动权,对被告人的受贿犯罪从事实层面、证据层面、法律层面进行阐述、论证被告人构成受贿罪,论证层层推进,有理有据,充分展示了国家公诉人的公正形象。
庭后评议,全面总结提升。庭后,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庭审评议,获得了一致好评,表示此次观摩活动不仅表现出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更是直观的认识了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和庭审过程,更是一场直击心灵的法治教育课。
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活动是我院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个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提高了我院干警的出庭公诉业务水平。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对公诉人的锻炼、培养,锻造出一支高素质、能战斗、重规范、精专业的公诉队伍。(珙县人民检察院 凌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