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泸定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法庭开到村级活动室、田间地头、涉诉群众家中,方便群众诉讼的同时让广大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以“三加一”模式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针对辖区地处高半山的乡村较多的情况,泸定法院不断延伸“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在距离法庭较远、当事人不方便诉讼的村组设立巡回审判点,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
审理一些典型案件。将相邻纠纷、土地纠纷、赡养纠纷、债务纠纷等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作为巡回审理案件,邀请群众旁听庭审,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开设一堂法治讲座。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实际案件开展释法析理,通过以案说法和法理人情引导,在家庭成员、邻里之间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不断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
烹制一道“法治大餐”。巡回审判过程中,法官在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近距离了解群众诉求,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法官由单纯办案向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转变。(冯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