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
绵阳
|
德阳
|
南充
|
乐山
|
宜宾
|
泸州
|
自贡
|
内江
|
广元
|
遂宁
|
广安
|
达州
|
眉山
|
资阳
|
雅安
|
巴中
|
攀枝花
|
凉山
甘孜
|
阿坝
|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法院在线>新闻详情
纳溪法院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2022-11-23 14:50:38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水晶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近年来,纳溪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深化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

严格推选工作,有效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地落实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由区法院和区司法局联合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并在主要媒体及各镇、街刊登和张贴发布,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知晓度,广泛动员不同专业、行业的人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到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来,进一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二是严格选任标准。在选任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两个随机”(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工作要求,扩大选任范围,规范选任程序,让更多社会阅历丰富、熟悉社情民意的普通群众加入到人民陪审员队伍,有效拓展了司法民主。三是优化人员结构。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编制数96名,实有96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3人,占76%,整体文化素质较高。年龄结构较为合理,以28—50岁的青、中年人民陪审员为主,共70人,占72.92%。全区选任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担任陪审员较为普遍,共36人,占37.50%,有效解决了以往人民陪审员来源范围窄、结构单一、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规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职能

一是完善参审机制。出台《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日常管理办法》,对随机抽取参审、参审权利义务和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落实均衡参审工作要求,结合受理案件数量、平均结案周期情况,科学确定每名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不超过30件,每季度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进行通报,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机会公平,防止“驻庭陪审员”“编外法官”情形发生。二是保障参审权利。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到协助调查、公开庭审、庭审合议、判后答疑等环节,人民陪审员全过程参与审判活动, “裁判员”作用发挥越来越充分。2018—2022年,人民陪审员累计参与审理案件1821件,其中2022年参审261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83.39%。三是挖掘参审优势。在审理医疗纠纷和婚姻、继承、赡养等案件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和“接地气”的调解方式,与法官的法律知识形成优势互补,确保司法公正,同时协助法官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2021年有1名陪审员获“全省百佳人民陪审员”称号,2022年有4名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获评全市法院“十佳庭审”。

健全保障机制,全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2018年以来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3次,主要涉及职业道德、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基本诉讼规则等内容的培训,参训率达95%以上。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关于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建议,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专项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和本院审判业务骨干讲解陪审员工作,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二是做好后勤保障。设立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参审、教育培训、协调联络、监督指导等工作。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按照参审案件补助费机关130元/件的标准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发放参审补助,充分调动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三是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向人大报告人民陪审员工作,征求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落实、改进。加强与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协调,争取其对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理解、支持。总结提炼宣传人民陪审员参审事迹和典型案例,增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社会面关注度、认同度和参与度。

(贺礼)


Copyright © 2019 - 2029 All Rights Reserved 四川法制在线 版权所有 蜀ICP备19014630号-1

网站技术支持:四川法制在线 栏目热线: 028-8676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