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四川宜宾长江江安段水域,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正在对4尾长江鲟放生。这4尾长江鲟系江安警方在“10.24”非法捕捞系列案件中解救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
长江鲟又称达氏鲟,为纯淡水定居性鱼类,主要分布于长江中上游,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2019年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与长江鲟一起被放生的还有警方在专案中查获的被捕鲤鱼、鲶鱼、鳗鱼、黄辣丁等多种鱼类。
今年6月以来,在省公安厅、宜宾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宜宾市江安县公安局与长航公安、渔政等相关部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捕捞专案组”,专项打处长江上游江安段非法捕捞行为。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中,专案组经过三月的深入走访、监控巡查、蹲点值守,一举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人,查获禁钓工具20余套,禁捕工具10余套,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
前期工作中,专案组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有可疑人员通过鱼竿、拉网等方式在长江支流中进行非法捕捞。为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专案组重点实施“专人不间断巡查模式”,获取了非法捕捞相关线索。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和固定现场证据,专案组周密部署、安排警力到案发现场周边蹲守,并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9时许,在江安县阳春镇中坝村成功抓获李某、杨某、张某3名犯罪嫌疑人。
经进一步侦查发现,与李某等人一起捕鱼的还有陈某等3人。为尽快将另外3名嫌疑人抓获归案,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继续突击审讯李某等3人,另一路则马不停蹄赶往现场将陈某等3人抓获。本次行动中,民警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80余斤,其中包含4尾长江鲟。
在后续审讯工作中,江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经过串并分析,研判出还有另外3名长期与李某等人共同参与非法捕捞的嫌疑人,并有非法销售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调查发现,嫌疑人在捕捞水产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己食用,另一部分则以“生态鱼”名义进行贩卖,从中获利。警方循线追踪,将何某等3人抓获归案。
至此,专案组共抓获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9名,查获非法捕捞水产品1000余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长江鲟10尾(其中4尾已被警方放生,3尾被犯罪嫌疑人食用,3尾死亡后被嫌疑人丢弃),总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全力斩断“捕、运、销”非法利益链条,筑牢了长江流域生态屏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