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遂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抢劫杀人后潜逃近17年的犯罪嫌疑人余永兵批准逮捕。
案情回顾:2003年9月10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余永兵(聋哑人)从大英县城购买一副眼镜用于伪装后,窜至隆盛镇四处游走寻找目标伺机抢劫。当晚22时许,余永兵到隆盛镇顺江街125号彭某香经营的副食店内购买食品,确定店里只有彭某香一人后便暂时离开。不一会儿,余永兵趁彭某香关门之机再次进入副食店内,采取捂嘴的方式将彭某香控制住,并拿出携带的尖刀向彭某香腹部、胸部、颈部、头部等部位连捅数刀,致彭某香当场死亡。随后,余永兵将副食店内的2600余元现金拿走并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但受制于当时的侦查技术条件,案件侦查工作进展缓慢。2020年3月25日,在公安民警锲而不舍的努力和最新检验技术的帮助下,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余永兵,并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余永兵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以涉嫌抢劫罪对其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