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和刑事检察队伍业务素能“双提升”,10月21日,峨眉山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贩卖毒品案参与庭审观摩和听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出示了被告人的主体身份、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等各方面证据,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的基础上,充分释法说理,阐明了该案的警示意义。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表示深刻忏悔和反省,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峨眉山市检察院组织召开观摩庭评议会,参会人员从庭审程序、远程庭审效果和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评议。大家对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中行为规范,面对突发状况的临场应对能力等给予了肯定评价,同时也在文书制作、出庭技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通过开展观摩庭审活动,人民监督员和其他旁听人员更直观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开与公正,也更好的监督检察官履行检察职责。此次庭审观摩,是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业务素能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观摩学习交流沟通,取长补短,着力提升案件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