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推进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承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在家局领导、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局长、分管局领导及市局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银宏常务副局长通报了2019年度全市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并对2020年度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命名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徐承副市长对全市公安机关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要明意义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使命担当 。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公安部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推广"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部署,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必须要从担负历史之责、强化社会治理、践行群众路线、夯实平安建设等方面做好充分攻坚准备。二要抓关键精准发力,准确把握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重点环节。全市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遵循,按照部省创建标准,深入推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把握"三心"导向、聚焦"四化"目标、对标"三不要求"、深化"三项活动",不断完善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和警务模式,努力打造遂宁公安新时代枫桥品牌。三要建机制落实责任,汇集形成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强大合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全市公安机关要将创建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联动协作、警务保障及结果应用,集中力量、全力攻坚,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
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派出所,各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在各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