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专项监督组实地测量木纳山村通村通畅路里程。(志呷 摄)
“下车,拿上皮尺去量量这条路到底有多宽。”
“路面宽度设计标准为4米,但怎么只有3.2米......”督查组不经意的丈量,发现甘孜州丹巴县巴底镇木纳山村通村公路多处路面宽度不够的“猫腻”。
发生眼前的一幕还得从去年丹巴县纪委监委对扶贫开发期的基础设施项目开展的专项监督开始说起,当车辆行驶到木纳山村踏牛组时,几处会车处的艰难通行让督查组对路面宽度产生了怀疑,随即下车进行测量。
经过走访了解到,原本该路段项目里程应为10.6公里,但实际里程仅为10.03公里,虚报了0.57公里,部分路段路面宽度仅为3米左右。是村干部没有把好关?还是有人贪污了修路款?
带着重重疑问,丹巴县纪委监委整合“室组地”力量,成立专案调查组,通过查阅资料、调取银行流水、逐一谈话,层层“剥茧”,寻找答案,破解谜团。
原来,2015年底时,木纳山通村路工程开工,作为业主方代表的村两委负责人市某、卡某全程参与了工程的协调、监督等工作。在项目建设初期,他们带着村民的信任,“唱黑脸”“当包公”,严格工程质量监管。但随着与承建方降某的熟络并得到给予“协调费”暗示后,他俩的监管渐渐开始“放水”,对工程质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如愿从降某处获得到5万元后,他俩更是将权力姓“公”抛之脑后,通村路沦为了“只要道路硬化了”就是合格的“面子工程”。
按理说,由项目业主单位和工程技术指导单位组成的验收组本应是道路建设的最后把关者,但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张某、包片技术人员徐某、技术人员邱某,巴底镇分管副镇长王某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在验收过程中,不仅未对工程进行全程测量,甚至通过“拼凑算”“将就算”,估算出木纳山村通村路工程修建里程与方案设计里程完全一致,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工程达标,工程款446.88万元也顺利拨付到降某的“腰包”。
最终,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程师邱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巴底镇原副镇长王某、木纳村村党支部书记卡某、村主任市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县纪委监委责令施工方退赔里程短缺、路面宽度不达标多结算工程款项27余万元。
“如果不是纪委同志的火眼金睛,我们不会知道公路里程还少了的事,这么多人受到处罚,相信其他人也引以为戒不敢做破坏群众利益的事了!”木纳山村的泽翁对前来开展回访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拍手称快。
为提升以案促改工作质效,形成震慑,防止复发,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召开案发单位民主生活会,用好身边的活案例,结合案件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划清责任、找准症结,梳理廉洁风险3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50余条。截至目前,丹巴县纪委监委发现扶贫领域及乡村振兴领域问题50个,督促整改38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查处问题线索12件17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人。(作者:志呷 东明)
编辑人员:黄宇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