峥嵘岁月 初心不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用法治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聚力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为充分展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特色亮点,展现司法行政人以优异成绩和昂扬精神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的实际行动,反映广大民(辅)警职工对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热切盼望和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护,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9月22日起,“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开设“喜迎二十大”专栏。今天推出第六期——《广元市司法局:法润广元涌春潮奋楫扬帆启新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元市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元,作为推动广元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来抓,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为广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广元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司法考试先进集体、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突出法治统筹
深化法治广元建设
01
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广元市第八次党代会系统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定出台深化全面依法治市34条措施,编制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依法治市工作稳步向前。坚持年度述法制度,聚焦“关键少数”,推行述法评价,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见效。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制定市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法治广元建设保障能力。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推进执法监督体系改革,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开展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持续深化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出台《广元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评合格率达95%以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开展法治示范创建
广泛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创新“三大机制”开展“五大行动”打造“五个最优”,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加强昭化区依法治区示范试点督促指导,以“法治账图”为突破点,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
02
切实推动行政立法
出台《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和具体程序,先后制定《历史乡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办法》《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行政规章2部,颁布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剑门蜀道保护条例》《红色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6部。为我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03
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组织开展12.4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宪法法律进高校”法治文艺展演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坚持把“法律七进”和“法律进重点项目”作为推进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载体,建成省、市级示范点28个,全省“法律进学校”现场推进会在广元召开,“三养”法治教育模式纳入全省教育改革试点。加强新媒体普法,“法治广元”电视栏目、“法治广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近10万人。
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2个县区被评为全国示范创建先进县区,创建省级法治示范单位41个,评选命名市级法治示范单位187个。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共培养“法律明白人”9299名。
04
着力打造法治乡村样板
创新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有机衔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等全面发展,荣获全省法治实践创新奖等荣誉。
全面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建立集中办公、两单督办、试点示范、现场比武“四大机制”,依法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省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现场推进会在广元召开,我市“三五”工作法在全省推广。
构建“大安全”格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01
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市、县(区)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及时修订社区矫正相关配套制度。7个县(区)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苍溪县、朝天区被评为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朝天区创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已通过远程视频线上验收。
02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机制建设必建、人员信息必查、释放对象必接必送、报到接收必见必登”等九项制度,确保核查与衔接到位。7个县(区)均建设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朝天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被确定为省级示范点。
03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结合乡镇换届选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同步换届调整2163个,积极推进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累计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44个,专职人民调解员563名。落实县级每月、乡级每半月、村级每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制,创新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调处案件成功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强化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理赔工作机制,市医调中心累计调解医院纠纷317件。
坚持司法为民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01
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体制
将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4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731个,配备“一村一法律顾问”人员839名。制定《广元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02
创新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委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委。积极落实“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推进“千所百处帮万企”工作开展,引导全市31家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市、县区工商联及81家商会开展工作对接。组建了1+1专项行动律师服务团,为10个重点项目提供全过程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法律服务。每年选派骨干律师组成“广元律师同心法律服务团”开展宣讲、帮扶。
03
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广元市连续十年实施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活动,十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00余件,服务困难群众11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两亿余元。办理了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法律援助案件,先后有1件典型案例入选全省四川省首届农民工维权十佳优秀案例,2件典型案例入选全省第二届农民工维权十佳提名案例,13件案例获评全省农民工维权百优案例。
全力夯基固本
切实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01
抓实基层基础工作
督促指导143个司法所完成立户列编工作,达指导全市建成6个全国模范司法所、96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8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40个市级枫桥式司法所。督促县区加强政府购买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服务力度,目前共有89名辅助人员,强化司法所工作力量。
02
加强“四化”队伍建设
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六大行动”,建立并全面落实“双十项”便民利民措施,社会反响良好。创办司法行政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三学”讲堂,推动全系统大兴学习之风、打造过硬队伍、争创一流业绩。承办全省贯彻《社区矫正法》业务培训会、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及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座谈会等,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廉洁自律铸造过硬队伍,近年来,市局机关和全市系统共有65名个人、44个集体先后获得全国、全省、全市层面表彰表扬。
迈步新征程
广元市司法行政系统
坚定不移、踔厉奋发
用法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用法治带动最优营商环境建设
用法治驱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
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