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都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全力保障“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今年以来受理并审结3件涉基本农田保护的非诉执行案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占用耕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政决定依法予以审查后作出准许强制执行裁定。通过加大涉耕地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田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和捍卫执法查处等提供有效支撑保障。
典型案例
新都规自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处罚决定案
基本案情: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新都区新繁街道某村境内土地1.94亩修建冻库(其中基本农田0.79亩,一般农田1.15亩),新都规自局调查后,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15日退还非法占用的1.94亩土地;2.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94亩土地,限15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3.处以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每亩25 000元的罚款19750元;4.处以非法占用耕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23 000.12元。某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后仍不履行自行拆除非法占地的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的义务。据此,新都规自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结果:对新都规自局申请的事项准予执行。
典型意义:粮食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内容,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土地的利用必须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必将受到惩处。司法作为“长牙齿”的硬措施,将持续坚守土地资源上线和耕地保护红线,筑牢保护耕地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