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四川省蓬安县司法局依法治理股股长、二级主任科员,法律援助律师梁燕辉同志,作为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唯一一名代表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梁燕辉于1992年5月参加工作,在县司法局工作期间,作为基层司法所所长的他,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指导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200余件,制止和预防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2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50多万元,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100多万元。作为依法治理股股长的他,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参加行政决策170余次,提出法律建议450余条。作为普法能手的他,开展法治扶贫、送法下乡500余场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000余场次,组织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受众50余万人次。参加工作至今,梁燕辉先后获评“全国青年星火带头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南充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其任职的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在26年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梁燕辉始终坚持“让党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尺,坚守为民初心,忠诚履职尽责,积极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司法行政人的忠诚担当。
责任编辑:钟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