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一个刻度,五年一个征程。
五年来,眉山检察砥砺初心,
奋勇前行,服务大局,
以法之名,守护公益。
牢记使命,依法履职服务大局
五年来,眉山检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能动履职,围绕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动作为,守正创新。
青神县检察院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地罗波乡新桥村。
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切身需要,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创新实干,构建公益保护大格局
五年来,眉山检察积极践行公益司法保护“中国方案”,在法定领域深耕细作,在新领域积极稳妥探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303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982件,向法院提起诉讼90件,判决支持率达100%。
洪雅县检察院联合畜牧站为候鸟补给食物。
建立了“候鸟补食”“补植复绿”公益保护基地、“德邻”公益保护工作室、“雷霆团队”“检察+X”公益保护模式等,守护眉山公益。
办理的泉龙河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四川省检察机关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四聚四化”工作做法获得最高检转发。
以法之名,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五年来,眉山检察砥砺前行,案件领域从最初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逐步拓展到国有财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保护的力度和广度明显增强。
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到烈士陵园开展工作。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办理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551件,督促恢复损毁林地19.4亩、耕地240.49亩;建立补植复绿基地3个,补植树木324亩。
食品药品安全
办理涉食品安全类公益诉讼案件489件,已追缴惩罚性赔偿金 160.86万元。
国有财产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
办理涉国有财产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194件,督促行政机关追缴耕地占用税3578.71万元,督促相关部门一次性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13亿余元。
同频共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五年来,眉山检察始终秉持检察履职,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建立与行政部门更加紧密的良性互动关系,以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推动检察公益诉讼由个案办理向溯源治理发展,合力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2021年2月,眉山市检察院与眉山市审计局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拓宽了公益诉讼线索来源。
2022年2月,眉山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检察院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八项工作机制。
洪雅县人大代表鲜天平和洪雅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起督查该县中山镇桂花社区习福塘环境整治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7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会签公益诉讼文件38件。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
眉山检察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一如既往地以能动履职的步伐,奋力谱写眉山检察公益诉讼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