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经各市(州)团委、省直属团(工)委、各行业(系统)、各省级行业系统团指委初评后推报,四川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严格评审并公示,决定命名在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创建周期中,符合创建条件且表现突出的318个创建集体为“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全省检察机关13个集体获此称号。
四川检察机关“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茶馆说法”志愿服务队
崇州市人民检察院亮晶晶“向日葵”工作室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检察院
合江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部门(“荔+”青年先锋队)
泸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什邡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宣传处
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蓝”工作团队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荥经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