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
面对高温酷暑的持续“烤”验
广安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却从未“降温”
年人均结案“800+”的执行法官
勇敢地选择与太阳肩并肩
连续辗转于各个执行现场
用热情和汗水诠释着自身的责任与担当
让我们来看看几个在高温下的执行工作小故事吧
(一)法官现场办交付,司法拍卖有保障
徐某华等人申请执行四川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广安区法院以102万余元成功拍卖了被执行人所有的堆放于四川内江的工程木板。拍卖成交后,执行法官驱车3个多小时前往交付地点,到达时刚好正午时分,太阳火辣,为了尽快办理交接手续,执行法官并未歇息,仅花了半个小时就与买受人在现场完成了交接手续。
(二)拆除塔吊欲转移,紧急查封来保全
李某与张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中,原告李某得知被告张某欲将张某所有的塔吊拆除转移,为了防止张某转移财产,李某向广安区法院申请了紧急财产保全。广安区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堆放该塔吊的南充某工地,到达时已是下午1点多,而且发现工人正在拆除塔吊准备将其运走,执行干警赶紧阻止工人的转移行为,并通知张某达到现场,张某开始并不配合,通过执行干警耐心地对张某明理释法,张某最终对查封行为予以配合,执行干警顶着烈日用了近3小时才完成了对该塔吊的全部查封手续。
(三)倾力执行排除妨害,了却多年夙愿
曾某云申请执行青某金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为邻居,多年前两家因相邻权及生活琐事发生纠纷,被执行人青某金遂在争议的土地上修建了高约0.5米,宽约0.3米的水泥墙围在了申请执行人房屋周围,严重影响了申请执行人房屋的排水及其生活,经过多年多方调解仍未能解决矛盾,无奈曾某云诉至法院要求青某金拆除该水泥墙排除妨害。
经审理,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拆除水泥墙。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年近80岁且认为拆除水泥墙后该争议地就会归申请执行人所有,便阻碍执行,这给执行带来了巨大的阻力。因两家积怨很深,为彻底解决问题,防止在执行后发生恶性事件,执行法官在炎热的夏日10余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向其明理释法以及多次联系其村上镇上干部一起协助执行,经过近一个月的沟通,最终在被执行人的配合下拆除了该水泥墙,也了却申请执行人多年的夙愿。
(四)当事人行动不便,案款送上门
谭某秀申请执行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主动来法院交付3万多元现金,履行完毕了本案义务。因考虑天气炎热路途遥远,加之申请执行人年龄较大而且因为本案交通事故导致了行动不便等因素,执行干警遂决定将案款亲自送到申请执行人谭某秀手中。在前往申请执行人家里的路途中,有一部分道路正在施工,路况差,执行干警的车辆还被陷入其中,但有惊无险,最终顺利脱困。(广安区法院 金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