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金牛法院司法释明中心成功化解两起集团案件于诉前,有效防止“不必要”的起诉带来的程序空转和责任竞合产生的衍生案件。
案例1 “民刑交叉”
聂某树起诉白某、吴某合同纠纷案。立案庭法官陈莹经与起诉人沟通得知该案涉嫌诈骗罪,目前公安机关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典型的民刑交叉类案件。法官通过浅显易懂的方式告知起诉人民刑交叉案件的办理流程,以及作为受害人如何在刑事诉讼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中维护权益等。起诉人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决定暂时撤回民事案件的起诉材料,待刑事诉讼程序结束后,若被起诉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2 “责任竞合”
颜某良起诉某燃气公司供气合同纠纷案。通过查询关联案件发现,颜某良等人以某物业公司为被告案件与本案系同一事实,且诉讼请求一致,是产生同一行为导致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如果当事人就违约和侵权分别提起诉讼,势必人为造成案件量的增加,也不利于同一纠纷处理的尺度。为保证相关法律关系在一个诉讼中得到全面审理,纠纷在一次审理中全部得到解决,避免衍生案件的发生。通过法官耐心的解释和说明,起诉人同意撤回起诉材料,通过追加程序实现对某燃气公司的权利主张。
金牛法院司法释明中心作为四大中心之一,将继续发挥实效,做好全流程、全链条的司法释明工作,在诉源治理的工作格局之下,不仅应止纠纷于诉前,更要推动“衍生案件治理”防复发,彰显释明一案、带动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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